重新翻起这个企划案的《市场分析报告》时,我的心里仿佛又回到了当初搞到这个企划案时的亢奋状态。但现在来看,这个企划案不成功的原因还是很多的:
首先:观念不同
各家影楼在运作和管理等诸多方面,观念差距较大,实在难以协调起来共同经营;
其次:竞争中各方的阴影
在过去的竞争中,各家都不同程度地对对方使过“绊子”,故而心理中都有阴影,合作的基本条件不具备;
再者:无健全的财务制度
缺乏一套健全、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故而即使合作,合作也是埋下隐患,合作将来必然走向破裂;
最后:不符合经济的发展规律
在市场经济中,什么都在变,唯一不变的是“竞争”。如果合作真的能够走向垄断,那么国内电视机厂家为什么还要亏本经营,干脆合作起来搞垄断不就得了。
故本企划案,只能做为影楼企划人开拓思路的一份材料。只因笔者觉得本企划案创意精妙、构思宏伟,对影楼的企划人开拓思路有很好的帮助,故而推荐给大家。
在这里有句话要送给大家:要想做好诗,功夫在诗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