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6日,安徽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刊发了《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从7月16日起,从事摄影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不交付消费者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或者对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另行收费。
2009年12月实施的《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中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但这一标准只是推荐指导性的,并没有强制力,因此影楼有权选择是否执行这一规定。但这次地方工商局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出售底片,编者认为有行政越权的嫌疑,仅根据一部指导性的国家标准就做出这样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是否应再认真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妥当,或者应采取其他方式向影楼企业解释说明,尽量以引导的方式来保证行政命令的施行,以免让广大影楼企业存在误解和疑虑。
7月6日,安徽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刊发了《关于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照片底片强制收费行为的通告》,明确规定,从7月16日起,从事摄影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服务后,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图片资料)交付消费者,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摄影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禁止摄影服务经营者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格式合同或其他方式单方面规定,不交付消费者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或者对照片底片(包括入册外照片底片)另行收费。此通告一出,立刻引起了消费者和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通告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对行业和对消费者会有哪些直接影响?记者进行了多方位的采访。
婚庆服务“新国标”缺乏约束力
据了解,早在2009年12月,《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就已实施,“新国标”中明确规定,“婚庆公司制作的包括照片、录像带、光盘等在内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交付顾客,而且要一并交出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但由于只是推荐性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业内人士分析说,造成“新国标”频遇尴尬的原因有两点:一方面,《婚姻庆典服务》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力,只起规范和引导作用,任何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采用。实施这个“国标”的主要目的是在倡导行业自律,如果婚庆公司或婚纱影楼在正常经营中不采用这个推荐标准,也没有具体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惩处。另一方面,“新国标”主要针对婚庆公司,而婚纱影楼不认为自己是婚庆公司,将自己划入摄影行业,这也是婚纱影楼对这个“国标”不买账的原因。
业内人士称可能会用其他方式弥补
照片底片强制收费“大限”将至,影楼对此态度如何呢?昨天,记者拨通了芜湖一家影楼的电话,询问特价婚纱的服务,接待人员表示,398元一套的特价写真,入册15张底片全送,但摄影师会拍到80张,这多出的部分要收费,入册30元每张,入盘的20元每张。记者询问:“如果我不再买底片,会不会影响服务?”对方说肯定不会的,因为拍在先,选片在后;服装、造型一点都不会缩水,如果拍得好,你肯定舍不得被删掉。当记者询问本月16日起底片不得收费了,对方说还不知道这个规定。
随后,记者采访了芜湖两家大型婚纱影楼的负责人。他们中有的事先已经知道了通告的事,有的还是第一次听到,反应也不尽相同。一位影楼负责人告诉记者:“我是在通告前一天偶然得知这个消息的,我认为这样硬性规定欠妥。从合同的角度,影楼在拍摄前会给顾客承诺,多少钱给多少照片,底片同时奉送;多出的,顾客觉得好才会自愿购买,不买的,我们会当面删除,不会出现侵害消费者肖像权的问题。多拍的照片让顾客自愿购买,这是尊重摄影师的付出和知识产权,鼓励他们尽最大努力创作。对提升行业水平有好处。如果禁止收费,一方面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同时,影楼会用一些其他方式弥补这块的损失,一些低门槛的优惠活动就很难做了。”这位负责人还说,在外人看来,影楼存在暴利。其实,影楼的租金、装修和设备成本都非常高,顾客的二次消费在影楼占比并不小,也是软实力的体现。
另一位影楼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身在外地,并不知道芜湖的这条新规。据他了解,目前南京等地还是顾客自愿购买底片的。“如果政府部门出台了这项禁令,企业肯定会按规定执行。”他比较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