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咄咄怪事!我在一家影楼拍过婚纱照,却在另一家影楼发现自己的婚纱照成了样照,用作招揽顾客。”昨天(16日)下午,家住浙江绍兴上虞市的孙小姐说起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这件事就很生气,她怀疑影楼未经她同意,擅自将婚纱照给了别的影楼,这侵犯了她的肖像权。
孙小姐回忆,4月15日,她在上虞市区的一家影楼拍摄了一套婚纱照。“当时这套婚纱照的价格为5999元。”孙小姐说。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孙小姐无意间在QQ上发现自己的婚纱照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另一家影楼的样照里,作为了对方招揽顾客的宣传册。因为自己没有把婚纱照给过任何一个人,孙小姐于是怀疑是影楼未经她同意,擅自将婚纱照给了别人。
于是,孙小姐以影楼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为由,向影楼提出索赔。然而,让孙小姐失望的是,影楼不承认孙小姐的婚纱照流失是他们的责任。影楼相关人士信誓旦旦地说,她们有严格的纪律,未经本人同意,不可能将摄影作品交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由于交涉未果,孙小姐在4月22日向上虞市消保部门求助。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相关工作人员介入调查。
究竟孙小姐的婚纱照是如何流出去的?昨天,记者采访了这家影楼的工作人员。一名姓朱的工作人员坚称,照片并不是他们影楼流出去的,“我们影楼也是吃了暗亏!”
这名工作人员同时称,最大的可能是摄影师用微信把照片传给孙小姐的过程中,别的人觉得孙小姐这张婚纱照不错,擅自截图而成。
那么,孙小姐能不能利用法律武器讨回公道呢?昨天下午,记者带着这个问题请教了浙江舜江律师事务所的赵锡江律师。赵律师认为,由于婚纱照是如何流出去的缺少证据,孙小姐很难向拍摄婚纱照的影楼追究责任。但既然另一家影楼未经她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她的婚纱照,就涉嫌侵犯她本人的肖像权,她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讨个说法。
近日,经过消保部门协商,为孙小姐拍摄婚纱照的那家影楼送给她价值6000元左右的礼品,这起事件暂时划上了句号。影楼工作人员称,虽然婚纱照流出去不是他们所为,但考虑到孙小姐是他们影楼的顾客,送份礼品作为安慰是应该的。
昨天,上虞市消保委百官分会相关工作人员称,这起涉嫌侵犯肖像权的投诉留给人们很多思考。在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如何使自己的照片不流传出去,影楼、摄影师和消费者都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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