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和定金的区别你知道吗?近日,山东东明县的刘先生因客观原因导致预约的婚纱照无法拍摄,预交的1200元定金险些全部打了水漂。经消协调解,26日,商家退还定金中超过20%的部分共424元。消协提醒,定金超20%消费者可拒付。
今年3月初,东明县的刘先生和女友在县城一家影楼预约6月份拍摄婚纱照,价格为3880元。当时,工作人员称预交1200元定金可获赠价值200元的家纺四件套,两人考虑之后觉得还挺划算,便交了1200元定金,双方签定了拍摄合同。
孰料不久后,刘先生和女友因性格不合分手,婚事告吹,婚纱照也照不成了。3月23日,刘先生到该影楼说明情况,希望能够退还定金,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当时刘先生交纳的是“定金”,且违约在先,不能退款。多次催要无果,26日,刘先生来到东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指出,交完定金后如果消费者违约在先,定金确实不能退,但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按此计算,3880元的婚纱照*多支付776元定金,消费者有权要回多交的424元定金。经过调解,商家当天退还刘先生定金中超过20%的部分共计424元。
东明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汽车、家具、婚纱摄影等消费中,一些商家往往以各种方式鼓动消费者预付款项,这时消费者要谨慎对待,分清交付的款项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在履行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经营者违约时,按定金的双倍返还给消费者。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给消费者。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订金”,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消费者交付的“订金”可退回。另外,法律规定,定金*多能交纳交易额的20%,如果商家强制要求多交定金,消费者可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