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被“打广告” 马小姐只得用贴纸遮盖
今年4月,马小姐花了四千多元,在山西省太原市的“V摄影”婚纱摄影工作室拍了一套婚纱照。
“我们在‘V摄影’看过样本后,本想先交订金,可工作人员说,如果一次性付款,可以免费赠送摆台。”考虑到这个优惠条件,马小姐决定一次性付款。然而,交费后,影楼没开任何收据、没签合同,更没提在照片上印广告的事。
一个月后,影楼通知马小姐选片,选好片后,大概又过了一周,影楼给了马小姐一张定版光碟,里面是将要放大印制的照片。在照片中,马小姐看到右下角都有影楼的LOGO,她觉着那是临时打上去的,并不会被印在照片上,可恰恰出乎她意料。“从没听说影楼会把自己的广告印在客户的照片上,所以就少了那份顾虑。而且,当时影楼的工作人员也没询问我们的意见。”看着现在自己拿到手的婚纱照被莫名其妙地印上广告,马小姐哭笑不得。
事后,她拿着婚纱照去影楼协商解决,可得到的答复是,“所有客户的照片,我们都会印上自己工作室的LOGO。”
究竟“V摄影”有没有在客户照片上印LOGO这一惯例?这样做的原因又是什么?记者随即联系到“V摄影”的客服。
“对,所有客户的照片上都会印我们的LOGO。”该客服说。至于原因,她表示,这是售后服务的一个凭证。她进一步解释说,印有LOGO的照片,都在他们免费售后服务的范围内,没有印LOGO的,他们便不负责售后服务。对于影楼在印LOGO前,是否会征求客户同意这一疑问,该客服表示,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提出不允许印LOGO的,他们便会印上去。
而对于影楼为什么要以是否印有LOGO作为售后服务凭证,而不是以发票或收据?该客服没有明确回答。
与影楼协商无果后,马小姐非常失望,而为了弥补照片上的遗憾,她不得不又花了300多元,从网上定制了一些新人漫画贴纸,用来遮挡婚纱照上的影楼LOGO。
就马小姐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山西郁荣律师事务所的郭凯律师。郭律师表示,影楼在消费者照片上印制LOGO属于广告宣传的一种,即获利行为。而在没有征得消费者允许的前提下,私自谋取这种获利行为,已构成违法。他建议,马小姐可以采取自行协商或向消协投诉两种方法来进行维权,她有权向影楼提出赔偿或者重新制作婚纱照的要求。
同时,郭律师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务必要签订正规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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