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声音:财产应该优先,爱情更需坚守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进步,与普通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法》也在一步步发展变化。法律,就像一面镜子,一点一滴折射着社会的每一次变迁。
对于新司解,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光华表示:清晰简洁,可操作性很强。他认为,新司解对于婚姻家庭而言,就是保护双方的利益均不受损。
一位基层法律工作者表示: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有。这是在私有财产概念模糊、缺乏法律保护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夫妻财产绝对“平等”。这一条款早已不符合当下情形。今天,在法律实践中,夫妻双方由于财产划分不均而导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立法者正是看到了这一现状,故而将立法的“瞄准器”对准了婚姻财产。“这是历史的必然,30年前我们没有对个人财产进行细分,因为当时的社会经济程度没有达到今天的高度。”
多人认为,新司解将降低离婚成本,会让一些人离婚时更加从容。刘光华淡然一笑:法律规定婚姻财产私有化,你就一定会去离婚吗?这之间有因果联系吗?
刘光华表示,新司解之所以最受人关注,是因为它不仅扩大了个人财产范围,还确立了个人财产权优先原则,这是进步,而婚姻家庭的完整内容不仅仅是财产。
他继续说,家庭的核心是亲情,婚姻的核心是爱情,法律可以把社会关系简单划为独立的“资本交易”。但如何坚守“爱情堡垒”,这是另一个话题。感情是无法用金钱关系取代的,也不是用金钱关系衡量的,维系婚姻家庭的主要纽带,应该是责任与忠诚。
法律界人士表示,相对于社会发展而言,法律是滞后的,需要不停地修正,以适应最新的社会变化。可以肯定,此次关于婚姻法的“更新”绝不是句号,随着社会私有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于个人财产的划分及保护也将越来越清晰,同样,在新形势下,社会各界对于我国婚姻现状的思考也一定会越来越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