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解则严格区分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离婚,个人财产必须和个人债务同时转移到个人的名下。
也就是说,新司解严格区分了私有财产的归属问题。公布后,立即引发各方面的争论。财产拥有方的积极态度和财产弱势方的抵触情绪同时产生,针锋相对。
反对声音:将降低离婚成本,对婚姻家庭的稳定产生影响
王娟已经确定婚期,新房买在兰州市安宁区。新司解公布后,她表示:“仔细阅读了,但心里很别扭。”“我结婚的房子是男友家里买的,现在还有7万元左右的房贷需要偿还。按照新司解的说法,我和这套房子没啥关系了,问题是,我还要继续偿还这笔房贷。”
王娟说:“对于家庭而言,这种规定会让没房子或者没有财产的一方丧失家庭归属感,如果你是女性,你会怎么想?”
在兰州打工的魏女士表示,婚姻财产的私有划分,将对婚姻家庭的稳定程度产生影响。她说:“新司法解释保护了个人财产权益,但是有没有考虑到,女性在婚姻生活中的弱势地位?如果婚前房子是男方的名字,婚后两个人一起还贷,离婚时男方给女方一定的补偿,那么补偿究竟补多少,怎么补?对于补偿的模糊,会让女性在离婚时很亏。不要忘了,有很多女性收入很低,但是为家庭作出的贡献巨大。”
有网友表示,新司解与中国传统婚姻习俗冲突太大,女性在离婚后,居然连房子都没有,岂不悲剧?
赞成声音:让感情更加真诚
正准备结婚的韩蕊女士是一大型广告公司的高管,她说:“房子、车子对我而言不是太大的问题。以前我担心对方和我结婚是冲我的财产来的,新司解下,我将不会有这方面的担心。所以说,新司解的出台是值得期待的。表面看是保护了某一方的财产,反过来看,不也是在保护最真诚的感情吗?”
在兰州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李女士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她认为,“现在以财产作为择偶标准的人不在少数,这样的婚姻家庭一旦破裂,财产拥有方不但失去了婚姻还将失去财产,是不是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一位律师这样表示:当前,离婚案件诉讼争议主要是财产和孩子抚养问题。现在房价这么高,男方家庭倾其所有购买的房子,一旦离婚分给女方一半,对男方是不公平的,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女方。
新司解让武威某医院就职的李大夫长出一口气,他今年将近60岁,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已经结婚,女儿待嫁。李大夫说,新司解让他给女儿结婚陪嫁一套房子少了很多后顾之忧。
“原本是谁的,就是谁的。”李大夫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