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所有投稿作品须在背面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7、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无损压缩格式拍摄。
8、作品入展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底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刻成光盘,在规定时间内寄至组委会。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0、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权利,不再支付稿酬。
11、同一作者获入选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获取稿酬者自行缴纳。
12、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作品评选:
2010年12月下旬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纸质作品投稿地址:中国·平顶山“美在鹰城”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市***1012房间 邮编:467000 收 稿 人:宋学启 吴 燕 联系电话:0375—2880000 0375—2884444 0375—266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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