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行为构成侵权违规,须承担责任后果
王郑生(论证会主持人、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常务副主席)
作品中的创意以及值得肯定的主题内容,并不能掩盖作者侯谢在使用他人作品为素材时未取得合法授权这一事实。而且在使用他人作品时未加注明,这种行为对全国影展的相关规定也有所违背。即使在使用的图库中找不到原作者的姓名和其他信息,至少也应当在参评表格中注明使用了佚名作者的图片作为素材。不对这一情况加以说明,就可能误导评委认为这是一件从素材到创意都完全由侯谢本人完成的作品,从而给予不应获得的较高评价。
总结各位专家的发言,可以得出本次论证会对事件的结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侯谢的行为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同时也违反了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规章中的有关要求,侯谢应当承担因侵权和违规而产生的责任和后果。会议据此向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全国影展组委会提出建议:鉴于侯谢的侵权违规行为,应取消其相关作品在本届影展中的优秀、获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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