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投稿方式:⑴本次大展充分考虑数码摄影技术的革新与进步,网络传输的便利性和参与程度,特开辟比赛的网络投稿和网络呈现。每一位参与者和团体(不分职业组和大众组)都采用网络注册投稿,开通个人比赛空间,接受网民评选并表达观众意见。⑵对于职业组投稿的特殊要求:考虑到照片输出时候色彩管理系统的差异,为真实表达摄影师的创作原意,参加职业组征稿的摄影师(个人和团体)需同时在网络提交作品并寄送参评作品到组委会;对于在网络提交有困难的摄影师,可以在寄送参评作品的时候注明"委托组委会安排扫描上传到比赛网络"
10、网络投稿文件限制:JPEG格式,作品文件不超过2M并不低于500K。邮寄投稿要求作品制作成8X10英寸的照片,不得装裱,并在照片背后标明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参加组别,参加类别等信息。
11、职业组摄影师可以参加大众组的主题摄影活动。非职业摄影 师不得参加职业组作品的征集。
12、参加主题摄影比赛者,其作品可以跨主题投稿,适合多个主题的作品可以分别参加不同主题角逐,但每个人针对同一个主题不能多次获奖。
13、全部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电子文件和底片制作。展出后,电子文件不再退回,原始底片陆续退回。
14、送选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宜,均要求参赛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15、主办单位对送选和获奖作品有权在与展览有关的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作者同意将作品委托主办单位推荐发表或出售的,请在投稿时选项时特别注明(一旦产生需求,另签署商业代理合同)。
16、 所有来稿,主办单位会尽心保管,但对于邮寄途中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不承担责任。
17、 本次大展获奖作品调底展出前,将以组委会,评委会的名义对所有入选作品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公布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18、 获奖作品的奖励均不含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奖本人自行缴纳。
19、 本届影展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均通过比赛官方网站注册参赛。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20、 凡送选作品的作者和团体,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21、 送选作品渠道:⑴直接网上传输到活动官方社区www.teface.com
⑵职业组作品寄送当地人像摄影社团组织,由该组织统一将作品寄送第12届影展秘书处。⑶职业组作品直接邮寄大赛秘书处--北京市复兴门内45号,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大展秘书处;电话:010-66095086。
22、 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组委会对本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投稿方式
1. 本次大展统一采用网络注册参与,参赛者开通个人比赛空间,接受网民票选并表达观众意见。
2.
对于参加职业组评选的摄影作品,考虑到照片输出时候色彩管理系统的差异,为真实表达摄影师的创作原意,参加评选的职业摄影师(个人和团体)需在网络提交作品同时,将作品输出制作成8X10英寸的照片寄送到组委会;职业组摄影师可以在寄送参评作品的时候注明"委托组委会安排扫描上传到比赛网络"。组委会工作人员代为注册上传文件并通知作者。
3. 大众组参赛只接受网络投稿,谢绝邮寄照片投稿。
4.
投稿文件要求:投稿的电子文件要求是JPEG格式,作品文件500K-2M,分辨率不小于150像素/英寸。邮寄投稿则要求将作品制作成8X10英寸的照片,不得装裱,并在照片背后标明作品名、作者、联系方式、参加组别、参加类别、图片编码(在官方空间上传图片时候会产生一个图片的唯一编码,请在寄送作品时候在照片背面填写该编码以利于核对查找)等信息。
5. 职业组摄影师可以参加大众组的主题摄影活动。非职业组摄影师不得参加职业组作品的征集。
6. 参加大众组主题摄影比赛者,其作品若适合多个主题条件,则可以跨主题投稿,参加不同主题角逐。但每个人针对同一个主题不能多次获奖。
7.
送选作品渠道:⑴直接在官方社区www.teface.com上注册空间并上传作品,并选中参赛作品,确认后,系统自动提交到活动官网teface.huanqiu.com
的比赛页面⑵寄送作品到当地人像摄影社团组织,由该组织统一将作品转送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大展秘书处⑶直接邮寄作品到大展秘书处。地点:北京市复兴门内45号,中国人像摄影学会第12届全国人像摄影大展秘书处;电话:010-66095086
邮编100801
赛事时间
整体活动时间 新闻发布会暨启动仪式: 2010年3月 征稿及网络投票初选: 2010年4月-2010年12月作品网络投票复选、终选:
2011年1月-2011年2月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2011年3月优秀作品汇报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