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纱照预付款只剩一年有效期了,我哪能一年内保证能找个男友和我合拍婚纱照啊?”9月24日,江苏无锡市民宋小姐致电本报诉说了她的郁闷。去年,宋小姐准备和男友结婚,便到县前西街上一家影楼预订了一套婚纱照。不料几个月后两人分手,婚纱照拍不成了。宋小姐和影楼说明了情况,影楼答应“订单可不断申请延期”,可是近日宋小姐再去询问此事,却被告知,一年内不来拍婚纱照,订单自动失效。
宋小姐介绍,她和前男友原定去年11月结婚。所以去年7月她在县前西街上的“钟爱一生”影楼订了一套价值5000多元的婚纱照,预付了4000多元,预定当年10月拍摄。“婚纱照是我自己单独去订的,希望能给对方一个惊喜。”不料还没等到拍照,她就发现男友移情别恋,一气之下和男友分了手。婚纱照自然拍不成了,所以宋小姐来到该影楼说明情况,影楼当即给出承诺:预定的婚纱照可延期2年,2年内宋小姐如果还没有拍照需求,可继续前往门店申请延期,直到宋小姐找到新男友来拍照。宋小姐接受了影楼的安排。
“现在他们又变了,说订单有效期就只有两年。”宋小姐说,依然形单影只的她近日打电话找影楼商谈再延期一事,可是影楼工作人员告诉她,婚纱照订单有效期只剩一年了,“若想**有效的话,必须将剩下的1000多元尾款付清,否则一年后订单将失效”。宋小姐认为,这是影楼的霸王条款,她无法接受。“我希望影楼能将我的预付款退回,我愿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昨日,记者随宋小姐来到该影楼。“宋小姐的订单会一直有效的”,影楼的门店经理倪小姐表示,因为种种原因交了预付款但没能来拍婚纱照的事时有发生,影楼方都会保持预约单有效,也可经过顾客同意更换成个人写真或全家福等其他项目。“如果宋小姐不想拍了,要取回预付款,得赔偿30%的违约金。”
法舟律师事务所姜辉律师表示,双方签订了合同,宋小姐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在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提出违约赔偿的影楼方就应向宋小姐举证由于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影楼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其违约损害赔偿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最后双方经协商,宋小姐放弃了拿回预付款,双方达成约定,预订单长期有效,直到宋小姐来拍摄婚纱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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