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爹的店家每次都称,拍好的照片离奇“遗失”
已有身孕的宋女士,下次恐怕要带着孩子一起补拍婚纱了
义乌佛堂的宋女士:3年前,我和老公花了3800元,在浙江省义乌江滨中路的一家婚纱摄影服务部拍婚纱。后来老板说照片遗失了,我们先后又补拍了3次,可每次都说照片遗失了。现在,我已经有了6个月身孕,婚纱照还是没有拿到。你说,这家店是不是太离谱了啊?
3年拍了4次婚纱
照片现在还没拿到
坑爹的店家每次都称,拍好的照片离奇“遗失”
已有身孕的宋女士,下次恐怕要带着孩子一起补拍婚纱了
2009年7月25日,即将结婚的宋女士和老公一起,到义乌江滨中路一家婚纱摄影服务部拍婚纱照。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宋女士内心充满憧憬。
整组婚纱照由内景和外景组成,分三次拍摄,费用3800元。协议规定,两个月后取照片。
可2009年9月25日,宋女士去取照片时,店方的回答却让人有些意外。
“你拍的两组婚纱照不知什么原因,全部遗失了。”一位姓苏的店长承认保管不当,愿意免费为宋女士夫妇补拍一次。
宋女士想了想,反正照片丢了也找不回来,就同意了这个建议。
可之后发生的事,让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两口子折腾了好几天,分别于2009年的10月、2009年11月和2010年3月补拍了3次婚纱照。可离奇的是,每次拍完去取照片,店家都说“照片遗失了”。
结婚是一辈子的大事,宋女士对自己的婚纱照也十分重视。接连出了这样的事,放在谁身上也无法心平气和。从2010年5月开始,她每个月都要去几次那家婚纱摄影服务,要求店家给个说法,并退还全部费用。
这本是一个再合理不过的要求,店家却一再推诿,称“负责人出差”或“还在研究”。加上接待的人挺热情,还劝说宋女士再补拍一次,这件事就这样拖了下来。
等到今年6月份,宋女士再次来到这家摄影服务部,那位苏姓店长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态度完全变了。
“我们咨询了律师,你的消费已经超过了有效期一年的法定申诉时间。”苏店长语气生硬地说,婚纱照不但不能重拍,费用也一分不退了,“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告到哪也得不到法律支持。”
平白折腾了近3年,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却换回了一肚子气,难道,就真没说理的地方?
义乌市稠城工商所接到投诉后认为,从人性化的角度,宋女士提出的维权诉求并不过分。
在工商部门调解下,这家摄影服务部同意再为宋女士补拍一次婚纱照。由于她已有6个月身孕,店方同意在2012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2日期间,宋女士和丈夫可随时去补拍照片。恐怕到时候,她要带着孩子一起去拍婚纱了。
工商部门也特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任何商品或进行服务消费时,都是有申诉时效的。一般来说,商品的“三包”期限只有一年,超过一年的,商家就可以不再承担法律规定的任何责任。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一旦过了有效期,消费者的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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