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出名的严小姐最近着实“火”了一把,影楼在未经她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把她的私房照“晒”上了团购网。
“这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她要向影楼和网站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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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照被上网她傻眼了
今年5月下旬,辽宁抚顺市民严小姐在某团购网站上看到一则团购信息:公主嫁日影楼9元钱预订艺术照,赠送一寸照和海报,限时***。她觉得很便宜,于是便预订了一套。
7月初,严小姐拿到了照片。
可8月2日,严小姐的朋友打来电话,问她是否在网上看到自己的照片,严小姐当时就傻了眼。
严小姐朋友所说的并不是当初预订私房照的那家团购网,而是另一家名为“享乐”的团购网,严小姐不仅在该家网站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而且照片下面还附有新一期影楼的团购信息,“那张照片我是买了版权的,这不是侵犯我的肖像权吗?拿我的照片打广告,他们并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啊?”
严小姐担心,私房照被登出,势必有损个人形象。
影楼:已征得本人同意
严小姐给影楼打去电话,“影楼说给我打过电话,只是一直没联系上,所以他们就擅自把照片提供给网站了。”
严小姐告诉记者,影楼只答应给她免费再拍一套艺术照,并没有进行道歉或赔偿,而且态度强硬。
11月25日下午,记者来到“公主嫁日”影楼,负责人表示,接到消费者的质疑,他们第一时间撤下了网上的照片,“我们之前跟她打过电话沟通过,也征得了她的同意,不信可以到通信部门调取通话记录。当初说得好好的,现在是消费者自己反悔了,想索要赔偿。”
随后,记者来到“享乐”团购网,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公主嫁日”影楼与网站确实有合作的关系,“影楼提供给我们的照片我们就认为已经授权,我们确实有责任要对传上来的照片进行审核,但是工作量太大,不能每张都看。影楼方面应该确认照片是否经过授权。”
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修斌表示,影楼如果想使用被拍摄者的照片用于商业用途,必须与消费者本人签订书面的授权协议,口头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网站也应该对上传的照片进行严格审核,不能把责任一味推给影楼。在这起事件中,影楼和网站构成共同侵犯消费者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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