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小邹花799元,在照相馆定了写真套餐,拍完很快就收到了成片,可当她再次进入商家小程序看样片时,却发现了不对劲。因为自己是拍的复古风,她就专门点进了复古频道去浏览,可这一看却把她看傻眼了,里面竟然是自己和男朋友拍的那组照片,店家却丝毫没有告知她。
她急忙找到了店家,店家表示会把照片删掉下架,并赔小邹一张精修的照片,但是小邹对这个赔偿不满意,她要求赔偿400元,也就是当时她套餐价的一半。店家并没有同意,而是和小邹讨价还价,并且还提出了过分的要求。
店家表示赔200,他们马上就能删除照片,赔400的话也行,但是他们可以继续使用照片。这种说法是不是很熟悉,打得一手好算盘。总共就2个选择,不管小邹怎么选,照相馆都不吃亏,小邹是在2021年11月拍的照片,若是选了前者,照片也已经展示了2个月了,因此获得的利益可能远超200,他们不会吃亏。
若是小邹选择赔400,那么照相馆可以继续使用,400买使用权,说实话,简直不要太划算。可是小邹却没有让店家得逞,她表示2个选择她都不会选,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赔400,并且删除照片,可店家却一直和她啰嗦,由于沟通不愉快,小邹生气了。
店家眼见事不可为,选择了妥协,赶紧退了小邹400。可是已经晚了,小邹没有接受400的退款,并表示由于店家不负责任的态度,她现在要求退全款,并赔偿1000块钱,作为侵犯肖像权的额外补偿。
当记者联系到照相馆刘经理时,对方承认没有经过同意,将小邹照片放上去的事情,但是是因为工作人员不小心放上去的,并不是故意的,也没有放到网上进行宣传,跟小邹沟通时,也是秉着降低店里损失在谈,没有拒绝赔偿的意思,最终他表示可以退全款,再送一套写真拍摄,但再多的赔偿他们不会给的。
首先我们分析下,在这件事上照相馆肯定是全责的,作为照相的机构,顾客的隐私权一定是放在**位的,若做不到这一点,那谁还会来拍照呢?若是一张还可以说不小心,那整整一套都传上去了,说不小心的你信吗?谁都不愿意自己的照片,流传到网上到处都是吧。
再者店家说没有放到网上宣传,这不是打脸吗?小程序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吧,这里面都是样片,也就是说是给顾客展示的,那是不是人人都能看?这不就是变相的宣传吗?所以他的解释是很苍白的。
看到这里就有人说了,小邹有点过分了,商家做得可以了,退全款还送写真。这事可大可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这家照相馆显然已经违反了。
在小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照片以经营为目的放到小程序里为自己宣传,已经侵犯了个人肖像权,小邹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要求赔偿损失,这属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不是无理取闹。
目前,小邹在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其实,若是商家一开始态度好一点,在小邹提出赔偿时,就马上照办也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毕竟是自己理亏。但是却打起了“太极”,希望能少赔点,以至于最后谈崩了,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