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塘沽的李女士是一位中度精神残疾者,去年年底在一家影楼拍摄了价值168元的个人写真照,影楼告诉她赠送5张7寸照片、1张12寸水晶照片及6张底片。在挑选照片时,影楼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一共拍了40多张照片,购买全部底片需要另付600元。李女士不想购买多出的底片,却被告知照片已经拍出来了,要不要都得另付钱。听此话后,李女士精神恍惚,无奈中打下欠条,回家取钱。平白无故多花了600元钱,李女士越想越窝囊,却不知道该怎样解决此事,精神备受煎熬,甚至无法正常睡眠。
随后,李女士再次来到影楼交涉,从预定拍照、选照片到确定购买底片的每一道程序影楼都要求顾客在合同上进行签字确认,她也全部签了名。再次交涉失败后,李女士精神疾病加重,精神更加恍惚。“幸好她被安排在残联工作,正好消协在此建立了投诉站。”残联的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反映到消协。经过塘沽消协与影楼方面的调解,影楼退还了全部摄影费7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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