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申请一个博客,写写杂文、随想,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今年,博主樊荣强就是在博客和网站中贴出了五张范冰冰的婚纱照,被享有著作权的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侵权,案件本周四开庭。
“简直是天降横祸!”樊荣强说,他无论如何也没想通,随手在网上搜几张照片进行转载,怎么会侵权?
转载范冰冰照片
樊荣强今年45岁,长寿区人,曾当过记者、自由撰稿人,还下海经过商。两年前,他开办了一家口才培训中心。
8月15日下午,记者在樊荣强办公室里的电脑上看到,这篇惹祸的博文标题为《樊荣强:美女范冰冰美若天仙婚纱照的逝水流年》,显示的发表日期为2010年1月3日。
文章大意是:2010年1月3日下午,樊荣强看了电视连续剧《铁齿铜牙纪晓岚4》中的某一集,觉得跟在女演员闫妮身后的丫环青春漂亮,便联想到当年《还珠格格》里范冰冰扮演的丫环。虽然不知道范冰冰演了什么戏,但总是新闻不断,还经常在电视广告里露脸。
博文末尾在感慨了“当她们的青春流逝,一切都让它流水而去吧”之后,贴出了5张范冰冰的婚纱照。
随后,樊荣强把这篇博文上传到他开设的“重庆口才培训中心”网站上。
遭索赔十五万元
樊荣强说,文章只是对娱乐明星动态发表了一点个人抒怀,带点评论性质,配几张照片,也是为了说明范冰冰的美貌,美化博客版面,“属于网络博客的流行规则”,而转载到自己的口才培训网上,也是出于“自己汇集收藏作品的习惯”。
“照片在网上到处都是!”樊荣强说,要找这几张照片,只需在百度等搜索引擎中输入范冰冰、婚纱等关键字,就能很方便地找到,照片上也没打任何水印,自己即便是想注明出处,也无从查询,“况且早被转载了上万次,你说我该找谁要这个授权去?”
7月中旬,他收到法院的传票,称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起诉他侵犯著作权,索赔15万元。据悉,该案将于本周四在渝中区法院开庭。
银行账户被冻结
樊荣强说,随后自己在网上查询得知,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此前已打过多个类似的著作侵权官司,分别向两家婚纱影楼进行了成功索赔。“既然著作权曾被屡次侵犯,为何不吸取教训,让这么重要的照片流传到网上,连个水印都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