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该县民政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婚姻登记照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8月15日上午9点10分前参加投标,并定于8月17日上午9点40分开标。公告发出后,该县四家影楼均认为县民政局无此项行政权力,遂于8月8日提起行政诉讼,联手把县民政局推向被告席。在诉讼过程中,丰县民政局于8月17日作出书面说明,终止了该服务项目的招标。四家影楼见诉讼目的已达到,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
7月26日,该县民政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婚姻登记照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8月15日上午9点10分前参加投标,并定于8月17日上午9点40分开标。公告发出后,该县四家影楼均认为县民政局无此项行政权力,遂于8月8日提起行政诉讼,联手把县民政局推向被告席。在诉讼过程中,丰县民政局于8月17日作出书面说明,终止了该服务项目的招标。四家影楼见诉讼目的已达到,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