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时意外得到一张免费摄影卡,福山区的陈女士本想过一把明星瘾,却掉进了影楼事先布好的陷阱,一张相片花了205元还没拿到手。
10月8日,福山区的陈女士到超市购物时收到靓美影楼小姐赠送的免费摄影卡,并留下了她的联系电话。10月9日,陈女士接到了该婚纱影楼的电话,邀请她去拍照,并强调拍摄和化妆是免费的。
陈女士拍照后影搂的工作人员向她要100元押金,并称为了得到更好的效果,需要特好的化妆品和假睫毛,共计105元。于是陈女士就交了205元。3天后,陈女士来取照片,影楼工作人员说给她用了昂贵的化妆品,底片也很贵,所以不能给她照片和底片,除非花20元买1张。陈女士与影楼经过多次交涉未果,非常气愤,觉得自己被骗了,遂来到福山区工商分局消协投诉。
昨日,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欺诈行为的应当赔偿消费者所受的损失;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的,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倍等规定,责成靓美影楼赔偿陈女士4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