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摄此类照片时,相机所选用的快门速度与动体本身的速度、方向有关。一般可以依据这样一个简便的公式来获取所需的快门速度:当被摄体在中等距离(10米)上呈斜向角度进入取景范围内时,以被摄体运动的速度乘以10,再取乘积的倒数(如该数值在相机上没有相应的速度挡,可选用相近的速度挡),即为所需的快门速度。如运动员长跑速度是30公里/小时,乘以10,取其倒数为1/300,则可用1/250秒快门速度挡。假如运动员是面对相机而来,则可以此为基础,再拨慢一挡快门速度,即1/125秒;若运动员是横向而过,则可拨快一挡,变为1/500秒。
表现动态
这是采用较慢甚至很慢的快门速度来记录运动员的动作,使观众在观看时能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产生强烈的动感或速度感。此时由于采用了较慢的快门速度曝光,衬景与运动员本身影像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条状,更令人有一种速度感。一般而言,快门速度越慢,模糊程度越严重,动感就越强。当然,此时如能再考虑镜头的焦距、相机与被摄体的距离等因素,效果会更显著。通常是焦距越长,距离越近动感越强;焦距越短,距离越远动感越弱。
在拍摄动态的主体时,最好在画面中再摄入一些静止的物体作陪衬,这样,以实衬虚,往往可使动态的效果变得更为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