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摄影的现场性注定了它要比其他艺术创作付出更多的成本。除了支付价值不菲的器材费用和创作成本外,摄影有时为了获取一幅作品,甚至需要以生命为代价,这种创作方式和成本在其他艺术门类中极其罕见。
他结合切身经历回忆,某集团军在上世纪80年代保卫边防的自卫反击作战中,多次随突击队在前线战斗采访的都是摄影人员,在一年的、规模并不大的边防作战中,牺牲的摄影工作者就有2人,负伤3人,而文字记者无一伤亡。
已故战斗英雄白谊明 1984年·云南 李前光
抢渡 1984年·云南 李前光
世界屋脊的屋脊 1986年·西藏查果拉 李前光
摄影版权保护亟待完善
改革开放使中国在上世纪80年代进入读图时代,尤其是90年代以来中国互联网时代的开启,为图像使用与传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巨大平台,盗版现象也随之日益突出,对摄影作品的保护和尊重已成为时代之题。
2001年,32位摄影家联合起诉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百年老照片》侵权
李前光认为,摄影的历史意义决定了未来更高的价值,而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期比其他艺术短,则是十分不公平的。
“摄影作品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门类,应该在《著作权法》中享有与其他艺术门类同样的保护水平,即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的保护。”
这也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96年12月制定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中,「各缔约国将摄影作品保护期延长至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70年或100年不等」的原则相符。
2017年,林志颖微博发布PS摄影师朱庆福作品,被起诉索赔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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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作为摄影人,你觉得除了延长版权保护期外,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