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幼儿园共同出钱送孩子T恤
那么当初影楼和幼儿园是如何合作的?当天,记者又来到位于胜利路1号新隆基广场的童年印象儿童摄影工作室。在获悉情况后,该影楼负责人漆经理表示,当时只有刘先生一个家长没花钱就拷了照片,影楼没必要删除孩子的底片。针对照片序号缺失的情况,漆经理表示他们当初的照片都是有重命名的,序号不连贯也是正常的。
另一名工作人员则说:“他家长没花钱,我们凭什么要把照片给他,给了他照片还嫌少了?”
针对影楼与新世界幼儿园的合作,漆经理表示当时是出于想在幼儿园做广告,送孩子一件印有相片的T恤,T恤上的照片由影楼拍摄,家长可以选一张,但其他照片家长需自愿购买套餐套系才能获得。
当记者问及是否与幼儿园签订了合作协议,漆经理说法含糊:一开始说不知道幼儿园有无跟老板签合作协议,都是老板定的;而当记者表示想与老板联系时,漆经理又说老板在广东,他怎么会知道这件事。
而针对送给孩子印有相片的T恤,漆经理前后说法不一:一开始说和幼儿园合作送孩子衣服,他们负责拍衣服上的照片,幼儿园负责送衣服;后又说不知道当初是怎么商量的,但衣服是影楼制作的,衣服的钱是由影楼和幼儿园双方各承担一半买的。当记者问及为什么影楼会和幼儿园双方出钱给孩子买T恤?家长怀疑的幼儿园从中得到了回扣或好处是否属实?漆经理大声地说,“没有回扣,幼儿园怎么会有回扣?!”并反复强调,“这个照片的事不要找我们,去找幼儿园。”随即结束采访。
卓识教育:记者连线新世界幼儿园总部
截至发稿前未回复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致电新世界国际幼儿园总部——深圳卓识教育集团,一位常姓工作人员称不知道此事,当记者问及卓识教育集团是否允许幼儿园不经过家长同意与影楼合作给孩子拍摄照片时,常姓工作人员表示,当然不会,并称将会把记者反映的情况反馈至领导,并尽快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发稿,卓识教育集团一直未回复记者。
业内:影楼和幼儿园合作是双赢
园方做法不合理
记者就影楼和幼儿园合作一事采访了影楼从业者柳先生,柳先生称,幼儿园一向是儿童摄影机构抢占的优势资源,与幼儿园合作可以迅速的扩大营销,如果幼儿园规模大销售业绩好的话,影楼通常还会与幼儿园进行利润分成,以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对于这位家长所说的情况,柳先生认为此方式的确不够合理,正常的模式应该是园方和影楼都要获得家长同意并告知收费标准方可对孩子进行拍摄。
律师:属民事欺诈行为 强制消费行为
家长有权拒绝此类行为
江西策源律师事务所张文存律师认为,幼儿园作为保教机构,其依法对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在该起事件中,幼儿园刻意隐瞒与影楼合作的真实情况,拍摄完毕之后却要家长付钱取回照片及底片,幼儿园与影楼的这种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行为。
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属于强制消费的行为。同时,在消费者不知自身的权利、义务及商家的承诺、服务内容的情况下,经营单位强行进行商业活动,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因此,影楼及幼儿园所从事的一些摄影或其他类似的活动,都是不正当或不合理的商业行为,家长有权拒绝此类行为。对于已经涉及侵权的,家长们可以及时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也可到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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