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振决定自己“弄钱”。不久后,阿振从网上查到了小韩所在工作室老板的QQ号和手机号。他告诉工作室老板,自己有一批摄影器材要出手,价格便宜,仅售3万元。
阿振所报上的相机和镜头的品牌、型号,让工作室老板产生了警觉,并迅速告知了警方。
销赃后 他拿着钱开始挥霍
小韩在委托阿振帮忙销赃的同时,自己也在寻找合适的“出手”渠道。在济南当然不行,于是,他分3次在枣庄、徐州销赃,共“卖”出3部相机,11个镜头,自己仅保留了一部相机和一个镜头。
小韩共得赃款4万元左右。销赃后,他忘了自己的创业梦,拿着钱和朋友们吃饭、唱歌、洗浴,开始挥霍起来。后来,小韩的一个亲戚花钱帮他在济宁某矿找了一份工作,小韩又离开枣庄,到了济宁工作。
小韩刚到济宁不久,2011年1月,民警就来到枣庄,并迅速找到了阿振。经审查,阿振告诉民警,小韩确实盗窃了所打工的工作室的相机。而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小韩已经将相机销赃。
2011年3月3日,民警将小韩的行踪锁定,并迅速前往济宁抓捕嫌疑人;3月6日,小韩在济宁被抓获,此时,他的身上仅剩下148元。随后,民警迅速前往枣庄、徐州等地追寻赃物;3月8日,赃物全部被追回。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黑光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