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由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组成的总部工作组一行昨日来到成都市参加成都警备区开展的军服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成都市部分地段的服装市场、劳保用品市场和重点服装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成都警备区、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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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总部工作组来到万福桥头一家劳保用品商店,各类军绿色的水壶、衣服、帐篷、鞋帽等物品映入眼帘。“这个是军服样式吗?”“武警的迷彩图样不能用来做衣服!”在查看一些劳保用品后,工作组对商家个别不合乎规定的服装提出要求,店家也立即将不合规定的商品收起来。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补充《军服管理条例》即将出台,对军服管理将提出更高更细致的要求,若商家违规卖出30件/套以上的服装货品,将被处以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按照《军服管理条例》,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的,以及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的都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商家还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军服当作影楼服装 罚
前段时间,某位港台明星的结婚照使用了当年的军人造型作为扮相,令不少粉丝大呼“有趣”。殊不知,这种行为其实并不合乎规定,粉丝们也不能盲目跟风。根据《军服管理条例》,凡是使用我军现行装备的制式服装和我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影视制作和文艺演出穿着使用军服时,也不得损害军队和军人形象。显然,这种“军装婚纱”并非普通百姓都能一试的,只有现役军人,才能享受穿着军服度过人生最重要时刻的权利。
“一些艺人常常拍摄军装照或者购买仿制的军服,但这都是不合乎条例规定的。”据了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用军服来从事经营活动和以“军品”、“军需”等用语招揽顾客的,不仅将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还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还将被责令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