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北京摄影函授学院院长顾立群(中)\新华社高级编辑陈小波分别致辞
服装学院摄影系教授陈小波接受大展启动海报
征稿时间: 2011年1月6日-2011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一、征稿细则
1.年龄在14~34岁(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出的“青年”定义),即1977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的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或境外具有中国国籍的青年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大展征稿只接收组照(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罗列),不接收单幅作品。组照每组4~12幅照片。每位作者在同一项目中限投2组。每组作品均需附填写完整清晰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作品表》,每一组照限投一个项目,且组照内的单幅照片或与该单幅照片高度近似的其他照片不得列入另一组照。
3.大展不接收已在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国际影展中入选或获奖的作品。
4.大展只接收电子照片,不接收纸质照片。投稿者需邮寄的内容包括:光盘(其中存有照片文件和电子录入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作品表》)和经投稿者亲笔签名的《首届全国青年摄影大展作品表》。建议将光盘加硬纸板保护。
电子照片要求:长边不低于1024像素,高质量JPG格式,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裱。照片文件命名方式统一采用“参展项目-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及组照序号-所在地”,如“专题报道-张三-春运(1)-山东”。
作品入选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和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