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专家
顾客应与影楼签详细协议
“我认为,不签书面协议,消费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市消保委秘书长赵皎黎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影楼口头承诺毕竟只是这么一说,事后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要维权没有依据十分麻烦,有时即使闹到法庭上,也欠缺证据,所以,消费者拍裸体婚纱照前要慎重,为了保险起见,建议新人与影楼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
上海海众律师事务所田波律师表示,不签书面协议,在法律层面上,影楼和工作室固然也有着保护顾客隐私权的义务,但是从著作权上,照片的版权所有者却是拍摄方,拍摄方要拿照片做展示等,责任很难界定。再说,如果事先没有书面约定双方具体权责的话,一旦照片外泄,消费者将影楼告到法庭上,赔偿标准却很难判定,最终消费者的权益还是会受到损害。所以,消费者应当在协议中与影楼约定,一旦影楼违约,具体赔偿额度是多少;底片是允许影楼在一定范围公开,还是完全不得公开等等一系列的细节问题,只有顾客和影楼双方写明权责,在发生纠纷时才有具体依据可循。
此外,田波表示,如果拍摄照片的新人之间一方擅自使用、泄露照片,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无论结婚与否,如果对方追究,都应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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