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话这样说,穿上婚纱的女人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然而家住咸阳的孙女士在照婚纱照感觉到的不是幸福,而是欺骗。
孙女士结婚这几年一直没有拍婚纱照,前段时间同事向她推荐了一家婚纱影楼,看着同事漂亮的婚纱照,孙女士动心了。
孙女士:当时我五月十七号照,总共是四百一十八,我交了三百块钱,当我取得时候已经没人了。
孙女士说当时这家店里的生意特别好,有许多老年人都在这里拍婚纱纪念照。并且接待业务员给孙女士还开出了一个比较便宜的价位,说这是为了帮她圆一直没有照婚纱照的梦,可现在不仅人去楼空,连宣传单上留的电话都打不通了。
记者跟随孙女士来到了这家影楼所在的写字楼,楼道墙上还贴有许多影楼的广告,店门上残存的一些贴纸似乎还显示着这里曾经的热闹景象。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文强:不通知,一走了之的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违约,如果是一种故意的行为那就涉嫌一种欺诈,甚至可能构成诈骗。
目前孙女士已经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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