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赶到现场后,指出对方的行为不妥。但婚纱摄影店坚称,这是在他们店里,他们有权利这样做,而且,记者也拍了他们店里的照片,也是违法的行为。后在民警的调解下,对方同意删除照片。
就此,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认为,婚纱摄影店的行为欠妥,尽管是在其店里,也不能随意对准当事人拍照。至于是否侵权,要看婚纱摄影店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并使用了当事人的照片。
而记者的拍照行为,属于正常的采访行为,其图片只要是用做正常的新闻报道,而且没有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省消协 签合同前看清是否备案
在此,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王军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旅游合同等8类19种合同(详见《办法》第11条)时,务必查看相关合同是否已备案。如果没有备案,消费者可以拒签,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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