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仅限纪录类作品)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大展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7、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9、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举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作品评选及揭晓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揭晓仪式定于2010年10月底在浙江省桐乡市举行。
六、投稿地址
1、 北京珠市口东大街2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62)
电话:010—65256993 传真:010—65251662
联系人:张晓娄 文铁军
2、网络作品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徐肖冰杯”全国摄影大展专区(http://p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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