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影楼推出免费优惠活动招揽生意,但由于商家的不诚信,引发了不少纠纷。
林女士在逛街时被人塞给了一张卡片,上面写着“影楼开业免费拍摄五张婚纱照、全家福”。林女士随后和家人去影楼拍了几张全家福。谁知取片时却被告知,照片可以免费拿走,但底片不能带走,要想带走需每张交10元钱。
无独有偶,孙小姐也与另外一家影楼产生了纠纷。孙小姐到一家影楼拍摄个人写真,并缴纳了50元的订金。谁知化妆进行了一半,影楼竟要孙小姐购买假睫毛和粉底,否则难以保证摄影效果。孙小姐认为影楼对此项收费没有事先明示,便不再拍摄,要求退回订金。而影楼却声称加收这两项费用是行规。
工商人员经过调查了解,认为两个影楼的行为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向两位消费者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