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新人拍结婚照后想留下所有的照片,影楼却要求其另外出钱购买其中未入册的照片。昨日,准新娘李平打进晨报“律师连线”,向湖北乾泰律师事务所蔡小林律师咨询:“影楼的做法合法吗?”
今年11月底,李平和男友在一家影楼拍了套结婚照,价格谈定为2080元,入册48张照片。拍照时,影楼的摄影师为李平和男友拍摄了131张。
挑选入册照片时,影楼称,只有入选的48张照片可以刻成光盘。李平认为每张照片都很漂亮,也都有纪念意义,想全部留下来,但影楼表示,根据该行业的惯例,剩余的照片需另外出钱购买,每张30元,否则将销毁。
李平认为,影楼当初并未告诉她未入册的照片不能带走,且照片是用数码相机拍摄,30元一张收费太离谱。双方协商未果。
蔡小林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商品和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
此案中,影楼虽称索要多余照片底片或数码资料要收费为行业惯例,但由于其事先未向消费者说明,消费者可以以“侵害知情权”为由,向消协进行投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