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江南Style》进行再次营销的失败,其实并非其不能被商家拿来主义,而只是在网民口味和自身品牌之间的把握度没有拿捏到位。
因此,必须***的掌握网民的口味,这一点,仅仅靠花钱是无法实现的,甚至于即使有上佳的平台,如果没有实现有效地口碑扩张,也难以实现。比如说我们常用的WindowsXP,内置的示例音乐我们自然很熟悉,其中有一首名为《人云亦云》的单曲,是歌手戴维伯恩的作品,这首曲子搭载在XP平台上,立刻为数以千万计的Windows用户所熟悉。按理来说,如此强大的宣传效果,比每天上MTV更好,但结果呢?当年这首歌在用户电脑上不断唱响的同时,收录了这首歌的戴维伯恩专辑却连全美销量百强都没有进去。
时至***,在社交网络上,对于类似搭载于强大平台的各种产品,也从没有形成过社交传播的旋风。就包括在社交网络上做口碑宣传的许多企事业,尽管花了不少钱,并用水军进行人为托高,也没有形成目的意义上的口碑传递。
理由很简单,不具备可复制性,仅仅是单向的传播,很难真正打开社交网络的缺口。不仅仅是音乐、舞蹈和视频,其实任何品牌元素都是如此。
据此可以得出一个小结论,网民的口味元素中,恶搞是重口味,而简单是大家都习惯的口味。
不一定要恶搞一定要简单
在许多人看来,在社交网络上制造流行,一定少不了恶搞,其实不然。在中国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那就是凡客体,作为营销界都熟悉的案例,其最初的凡客体形态只是表达一种青年个性化的诉求,尽管之后的大量“山寨”中包含了众多的恶搞和夸张元素,并通过微博不断放大,形成一段时间内的社会潮流,但其原始的本体却并不恶搞,对于凡客本身的形象也只有提升而无削弱。
即使是近期流行在微博上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元芳体”,亦是如此。影视剧《神探狄仁杰》中狄大人常对李元芳说:“元芳,此事你怎么看”。而李元芳的回答也固定化,“大人,我觉得此事有蹊跷。”“此事背后一定有一个天大的秘密。”
这个被网民在微博上无下限的恶搞之后,其由于本源并没有真正恶搞的成分,因此无论是对影视剧还是演员本身都没有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于较之鸟叔的骑马舞走红还有点负面形象来说,只是真正拓展了影视剧和演员的知名度。
由此可见,《江南Style》、《甩葱歌》、凡客体、元芳体等社交网络上的流行,不一定非要恶搞,也不一定走病毒视频的途径,但要流行,要在社交网络上被口碑传播,就必须足够简单,简单到让大多数网民都可以在复制、粘贴之余,进行自己的再创造,从而形成社交网络所特有的众星捧月效应。
这就是社交网络营销的基本点,即在过去的网络营销中,尽管也提倡互动,但终究摆脱不了意见领袖式的发布和网民以沉默的大多数身份进行默默接受的格局,互动的部分更多的只是一种点缀。
而社交网络下,每一个参与其中的网民都真正有机会成为一个发声源和自媒体,并影响或大或小的社群与友群,而依靠类似《江南Style》、元芳体这样的可修改话题性创意来成为网民们在社交网络中交流的谈资,并通过从简单模仿到大面积植入,真正融入其现实生活或兴趣爱好等方面的元素,以此形成口碑或病毒的异化或多样化,依托网民的智慧,形成一种社交网络下的免费“众包”,为原始话题所预埋的品牌特征创造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的氛围和内涵。再依靠媒体资源主动加入或有意引导,对社交话题进行催化和推动,形成二次爆发……
不一定非要等到流行的社交话题出现后跟风,知道了网民需求,找准了自己品牌的结合点,用简单和可复制性的话题,就可以自造影响力,用自己的话题形成另一个《江南Style》旋风,而且运用得当,比如善加使用肢体这种跨国界语言,以蝴蝶效应席卷全球并非不可能,因为社交网络上的营销可以是无国界的。
简单就好,社交网络营销其实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