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们许多的成功,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发明、研究等,都是在经历了多次的失败后才获得最后的成功的。但是,我们很少有领导能够做到像小沃森和稻盛和夫那样清醒和镇定,许多领导面对这样的情况早已是暴跳如雷了。如果真是这样,就不会有更多更大的成功,因为所有的人都会畏畏缩缩,不再有任何的创新精神了。
当我们对错误有一个宽容的态度时,大家反而更容易面对错误,改正错误。我们的组织就会更加有创新的精神,我们就更容易比自己的对手取得进步和成功的机会。
第三,要清楚什么是不允许的,什么是不能宽容的
我们说允许下属犯错误,并不是说下属犯什么样的错误,以及不管怎样犯都是可以的,实际上,有些错误是允许的,可以原谅的;有些错误是不能允许的,不可以原谅的。
哈佛商学院诺华领导力与管理学教席教授埃米·埃德蒙森在《如何从失败中学习》中这样说到,公司出现失败的情况可能数不胜数,但这些失败大致可分为三类:有两类错误,复杂性导致的错误(主要源于“工作本身的不确定性”)和智慧型失败(此类错误完全可以视为“好事”,因为它们提供了宝贵的新知识、新经验)是应当允许和宽容的,甚至有的“错误”应当受到鼓励。但是,还有一类错误,称为“可预防性失败”,这类错误被认为是“坏事”,是不能允许和宽容的。它们主要表现为“故意违反规定的流程或做法”“疏忽没有按照要求完成工作”。
也就是说,那些不知道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重复相同错误的行为;那些明知故犯,违反企业制度、规章、标准而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行为是不能轻易原谅和宽容的。如果我们对这样的错误也宽容的话,那实际上是在纵容下属,让下属犯更大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