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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差评影楼 两女判赔2.1万
网络留言需谨慎!惠东两名女子在微博上发表不当言论,评价当地一间婚纱影楼,被法院判决侵害企业名誉权成立,需要赔偿2 1万元。根据法院通报,案件原告郑某是惠东县黄埠某婚纱影楼业主。被告是当地一女子沈某,其朋友也因为转发评论成为被告。
影楼, 微博, 差评 南方都市报 · 12-15
不满顾客给差评 影楼单方面取消服务
  不满顾客在团购网上给了“差评”,“霸道”影楼竟“以牙还牙”单方面取消服务。自认“团购达人”,福州陈女士也遭遇了“滑铁卢”。
影楼, 团购, 差评 海峡都市报 ·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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