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构图中用以突出主体的最简单的方法,是将主体居于画面的中心。由于人物和物体处于长方形画面的中心部位,整个照片具有一种特殊的稳定性。
苏联摄影家A·德科指出,这种把主体位于画面中心的构图方法,是处理主题的最有效的艺术方法之一。但是,在运用这种构图方法时,应相当细心地安排人物与物体,因为将主体置于画面的几何中心,往往会使照片显得较为呆板。例如有些初学摄影的人,常把被摄人物安排在取景范围的中心,并让其正面对着照相机,两眼注视着镜头。结果照片显得呆板,而且画面四周都留有大小一样的空白。这种构图法,更适宜拍摄有关运动的题材。德科将摄影实践中一般采用的突出主体的方法,归纳为以下几种:
1.把主要表现对象拍成特写或接近于特写的中景,这就要求从近距离拍摄,画面范围只是一个小空间。
2.将主体配置在前景中,这样画面就可以包含足够大的空间,成为一张全景照片。
3.使主体与背景在影调或色调上有适当的差异,或形成鲜明的对比。
4.用光线强调构图中的主要部分,使之显得亮度最高。
5. 对主体进行精确聚焦,使次要部分或背景失去清晰度。
6.使画面中的主线向涵义中心集结,并用光斑加以强调,这种方法多用于表现内景。
7.把主体设置在画面中心或靠近中心的部位。如果近处没有特别引人注目的东西,观众首先就会注意到主体。
8.用拍摄角度来着重强调主体。但须注意,不应用极度的俯角或仰角。
德科认为,光线是最有效的造型手段,可以充分用以强调被摄主体。下列一些光线条件能够突出主体的立体形状、空间感和表面结构。例如,较暗的前景和较明亮的背景。能强调出被摄体的空间纵深感;暗色体态的轮廓形状在谈色的背景上可以很好地被描绘出来;同样,淡色的体态在暗色的背景上会显得很清晰;富有表现力的明暗、物体表面上和谐的影调层次的交替变化,使物体显得与原物相像,因而,照片也就活生生地表现了实际的被摄主体。
美国摄影家凯瑟琳·卡尔霍思指出,观众看照片时往往首先注意照片上的明亮部分,并且会以为这是趣味中心。因此,当被摄主体陷于阴影中时,他提出了两种可供选择的突出主体的方法 “最可行的方法是定近被摄体并设法避开周围比较明亮的区域。如果实在不行,则可以用辅助闪光略微照亮被摄主体,或者在光线反差不太大的情况下,使用白色反光板或镜子把额外的光反射到主体上,。这也会有所帮助。甚至可以让照片曝光过度,也就是按照阴影部位曝光,以使画面中的较明亮部分失去层次。虽然后一种技巧运用起来比较困难,但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是处理主体照明不足的较好办法,因为这样还可以削弱背景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