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侵权成滋味 盗版冒用竟未休

近年来,影楼的发展如此迅速,以至于许多问题接踵而至。从每年上海婚博会上主题样片交易的火爆足以说明了样片对影楼的重要性,不少影楼抱有侥幸心理,以盗用别人样片来实现盈利目的,因此业内擅自引用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的案例屡屡发生,影楼样片著作权“被侵犯”之风为何愈演愈烈?…[详细]

被告徐州巴黎时尚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户外招聘广告中使用了原告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羁-留》系列摄影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另外,山西运城蒙娜丽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在未经版权拥有方弓禾文化的允许下,在自己网站上大肆宣传明星胡兵、陈好为弓禾文化代言拍摄的婚纱照片,也被上海弓禾以侵犯著作权的名义上诉到法庭。

今日话题
弓禾起诉多家影楼样片侵权,是小题大做吗?
弓禾文化多次出现样片被侵权

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的大小影楼如同雨后春笋般的出现,或许是因为发展得太过于迅速,许多问题接踵而至。众所周知,主题样片对于影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在影楼年年都需要最新的样片,每年上海婚博会上主题样片交易的火爆也说明了样片能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而且业内人士都知道开发新样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因此按道理说,使用样片时给予样片开发者一定的物质补偿也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不少影楼抱有侥幸心理,以盗用别人样片来实现盈利目的,因此业内擅自引用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的案例屡屡发生,对样片开发者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为何影楼会接连卷入纠纷案件中呢?而接连出现的侵权案例是否会给影楼行业敲响警钟呢?弓禾文化就样片侵权起诉多家影楼一案,就很值得我们关注。(图一)
  据相关资料,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徐州巴黎时尚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已于2010年由徐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审理。被告徐州巴黎时尚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户外招聘广告中使用了原告上海弓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羁-留》系列摄影作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十一)项、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九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之... …[详细]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样片侵权原因简析
版权利益催生侵权行为

如同人的生命离不开水一般,影楼的“生命”离不开样片。从每年上海婚博会主题样片的火爆交易上不难看出,主题样片对于影楼是如此的重要。
  样片承载着创作者所独有的著作权。所谓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版权对于著作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它不仅是著作人本身享有的权利,更能给著作者带来经济效益。众所周知,目前国内有很多公司专门生产主题样片供影楼购买,倘若主题样片被其他影楼以非法的途径获取并用于商业用途,势必侵犯样片开发者的版权利益,那么此时便会有相关的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有关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那么,侵权与不侵权的范围到底该如何界定呢?编辑为此咨询了天下正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先生。
  据杨先生介绍,在未经过著作人允许的情况下,以非法的途径取得著作人的作品并用于商业用途的行为便是侵权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 …[详细]

样片侵权多“和平”解决—沉默的“和谐”?
样片侵权“和解”不是办法

弓禾文化样片被侵权的案例其实不仅仅这两例(参见黑光网新闻:网站擅自使用范冰冰照片 弓禾文化维权索赔),除新疆结婚网、酷我科技有限公司、雅虎网、酷粉网等网站未经样片版权所属方弓禾文化公司同意擅自引用明星代言的婚纱宣传照外,还有很多影楼侵犯样片版权以及影楼之间互相侵权的行为值得我们关注。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著作财产权人通常可通过行政手段或透过法院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前述手段包括以搜索住居处的方式查找生产或拥有非法重制的(亦即“盗版”)与受保护作品有关之物,作为证据以实施权利。权利人还可要求法院对非法活动发出禁制令,并可要求侵权者就其在财产上和表彰姓名等人格权方面所受损失负损害赔偿之责。
  通过对著作权的解读和诸类侵犯版权行为的描述,我们不难看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只要用别人的样片作为自己商业用途使用,而未经样片版权所有者许可,就属于版权侵权行为。由此看来,影楼业内实质上的侵犯样片版权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据天下正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先生介绍说,他接手过的关于影楼版权纠纷的案例不少,其中不乏有影楼行业内部之间互相侵犯版权的行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里不方便透露案件双方是谁。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这种事情在业内绝不是少... …[详细]

潜规则作祟?为何弓禾维权如此“不和谐”?
样片侵权泛滥潜规则作祟

通过弓禾文化为其样片四处维权(详情参见:弓禾起诉多家影楼样片侵权,是小题大做吗?)的案件我们说了这么多,也许读者会不理解,因为影楼的圈子就那么大,总有用到别人样片的时候,也总有自己的样片被别人用的时候,大家互相谅解,私下解决,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交个朋友,日后再有事也好相见好商量,这样多好?为什么非要撕破脸皮,对簿公堂?费时费力不说,还会让影楼圈的同行看笑话,这不是没事找事么?
  编辑认为,有这样想法的读者应该不在少数。确实,不愿多事是人之常情。但关键在于,随着行业的发展,样片版权纠纷只会越来越多,试想,当几个甚至十几个类似的纠纷问题出现在你面前,你会一一去协商和解吗?况且现在不当回事,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当自己辛辛苦苦研发出来的样片推向市场,却发现无人问津,原来别人早已用上了盗版,劳动成果无法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时候,你还会如此淡定么?
  版权侵权问题不仅仅是我们影楼才有。其实在中国,盗版现象已很普遍,比如电脑的操作系统,这一点大家心照不宣。但样片对于我们影楼来说有特殊性,因为大家都知道买样片是要花钱的,大多数同行也是愿意花钱买好的样片的,这说明现在我们行业内版权保护意识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即便如此编辑还是要说,样片侵权问题,还是不要再“和谐”了,因为现在我们行业还没发展到人人心里都有版权意识,都能自觉付费购买样片版权,别人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样片的时候都能清楚这实际上是侵权的... …[详细]


  弓禾文化为样片四处维权,在影楼看来显得突兀刺眼、“小题大做”,但这才是维护影楼权益、保护自己样片版权不受侵犯的正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