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影楼拍摄各种风格的照片在当下已经成为了一种较为时髦的消费方式。然而近日,有不少市民却遭遇到交了钱,拍了照片,等到准备拿成片的时候,却发现电话打不通,店铺关门,老板消失不见。
在广安城南中天国际二楼,有一家名为“宫楚月中国风原创摄影”的门店。当记者来到门店外,此时已经是大门紧锁,人去楼空。说起各自的遭遇,大家直言这其中充满了套路。
市民陈春廷告诉记者她是在刷抖音时看到了摄影馆的广告,拍两套100多元,当时来了解的时候店员就给她加套餐,加到了1228元,其中有一个套餐还没拍,另一个套餐拍了,也选了片,但是没有给她照片。
在“宫楚月消费维权”群,记者注意到维权人数有80人,大伙告诉记者,实际人数肯定不止这些。从大伙的初步统计来看,大家在这家店消费的金额,少则几百,多则上万。市民龚女士就是其中消费***多的人之一。
龚女士:我们同事一个花了5000多,一个花了7000多,当时因为我过生日,我儿子也过生日,从来没拍过古装照,想留个纪念。后面来选的时候,定的2200的套餐,因为有六套衣服,衣服有点多,又是儿子拍的,觉得拍的还可以,所以后面他引导我加片,就是打包的形式,算下来可能是两三万。后面加片一共金额10000左右,一共花下来是12000多的样子。
然而当大家准备去拿成片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搪塞。
消费者 郭勤:工作人员喊我回去等照片,我等了一个月之后,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还在制作,喊我别着急,喊我等电话。我等到六月二十几号的时候,我想到我还有照片没拿,我来看,他们门就关了。
无奈之下,大伙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同时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反映。郭勤表示此前维权群的群主告诉他们当时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协,还有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约上宫楚月原负责人及如今的负责人李某一同协商,李某认为由于宫楚月原来的经营者一方在合同转让时,没有交齐在此之前的水电费,李某就认为这份转让合同无效,双方也就此僵持。
那么大伙口中的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在“宫楚月消费维权”群里,看到了一份所谓的“告客户通知书”。这份“告客户通知书”的内容为:因工作发展有所调整,特此广安区宫楚月古装摄影店这块业务转让出去。因考虑到服务客户的原则,此店也因此找到群丽婚纱摄影李总接手继续经营。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一.超低价转让出去,接收人延续服务客户,二.转让给群丽婚纱摄影李总,因群丽婚纱摄影李总有能力继续服务客户。
这份“告客户通知书”中双方达成协议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而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到,广安市广安区宫楚月古装摄影店已处于注销状态,注销日期为2021年05月14日,经营者为黄烨锋。
此后记者也尝试拨打了宫楚月中国风原创摄影广安店负责人的电话,对方的电话一直处于通话中。随后,记者又拨打了所谓的李总的电话,同样也处于通话中。
无奈之下,记者就这一情况向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广福市场监管所进行了反映。广安区市场监管局广福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公司已经注销,它就不属于消费纠纷了,而是民事纠纷,所以建议市民报案处理。但在大伙看来,摄影店应该给大伙一个说法,出现现在这种局面,让他们心寒,更让他们气愤。
消费者 周小琴:这么多人,还有很多学生,我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还来欺骗,这个要给我们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为此,我们也咨询了法律人士。
四川瀛络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素芳:本案中我认为可以从以下的两个阶段来进行分析,第①个阶段是在古装摄影店未被注销以前,他与客户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消费服务合同,他们之间基于合同具有相对性,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摄影店他将他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他将店铺进行了转让的情况下,但是在没有征得客户的同意的情况下,他这样转让的行为依然对客户不产生任何的法律约束力,那么这个摄影店就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将符合客户要求的照片提供给客户,但是这个摄影店他以关门的情形来明示他不能履行合同,这已构成一个根本违约的情形,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客户就可以以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摄影店返还价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第二个阶段是摄影店被注销以后,他依然以摄影店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并收取客户的价款,他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认为他主观上存在一种侵占他人财产的故意,所以我认为摄影店他承担的不仅仅是向客户退还价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的民事责任,基于他这个行为还涉嫌刑事犯罪,从而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