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晋安区秀峰路居住主题公园小区
业主向新闻110报料
称开发商未告知业主
就准备将小区大门两侧的
多栋公共建筑拆除
改建成高层住宅楼
小区入住十几年
加盖新楼连招呼都不打?
居住主题公园小区曾是福州热门的婚纱照取景地。小区业主所说的准备加盖的新楼,位置规划在小区标志性大门前后两侧。该区域原本有6栋建筑,其中3栋楼是通讯机房,其他则是地泵房、物业用房、会所等小区公共设施。
业主们表示,起初他们对于开发商的规划并不知情。7月3日,有人在报纸上看到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公示,消息才传开。
得知开发商要把6栋建筑全部拆掉,改为住宅楼,不少业主担心小区居住舒适度会大大降低。
业主 黄女士:(开发商)说的5.85万平方米的计容面积(未开发),但是他没有提到容积率的问题,因为他要盖这四栋高楼,(每栋)12层,户数比较多。户数多意味着(小区的)建筑面积增加了,那你说没有改变,那不行。他回避了这个,没有跟我们说清楚。
业主 陈先生:占绿地、占视野,给其他业主造成采光上的问题。还有因为人员增加,会增加交通拥堵等等。因为现在这里的配套(设施)不是非常发达,我们的顾虑很多。
那么,开发商究竟有无权利
把公共建筑改为住宅楼?
这样的改动是出于何种理由?
开发商:
开发建设合法合规
8月6号,记者来到福州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的利嘉集团总部。利嘉集团居住主题公园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方案尚处于听取意见阶段,并没有落地实施。
利嘉集团居住主题公园物业负责人 胡光军:现在在听取业主意见的过程,没有评判说可以(还是)不可以,政府相关部门也在听取这方面的意见。有发动去走访部分业主,可能不是每一家都有走,可能有个别业主没有收到。(有没有在小区明显的地方贴出公示?)还没有定下来,所以就没有完整的公示,现在相当于动议阶段。
对于加盖住宅楼的原因,物业负责人解释说,此次并非单纯扩建,还包含小区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项目。目前改造方案还未落实。
物业负责人也指出,该小区公摊面积为零,因此这块地的产权并不属于业主。且这6栋公共建筑均处于未开发计容面积以内,符合规定的容积率要求。
有业主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过“双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这是否意味着,开发商的申报流程存在疏漏呢?
福建闽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强:根据《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业主在规划红线之内(主张权利)是没错,但这是指已经开发的红线之内。如果还没有开发,对业主来讲也没有这个权利,因为他们买的是在已经开发的红线范围内的(区域)。
第①次(开发)已经通过整体审批了,他只是先开发了其中的一部分。这一次是(针对)另外一部分还没有开发的。第二次开发的地块其实没有分摊到业主(公摊面积)里去,所以房地产商有权利进行开发。
对于业主提出的“容积率超标”的质疑,律师也作出了解答。
福建闽高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强:容积率是指,已经开发的房子占地面积和实际上建设的房子(建筑面积)按多少比例,这个都有专门的规定,没有开发的土地(容积率)不会算到已经开发的里面去。所以(小区)容积率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容积率和绿地率如果达不到要求,(规划局)也不会审批。
经过沟通,开发商承诺,会在近期建立与业主的沟通平台,充分尊重业主意见。如果大多数业主仍不同意在原区域建设住宅楼,开发商便会搁置这一方案。
小新有话说
据悉,早在2009年,开发商就曾提出改扩建申请,并在当时举行了听证会。由于改建中涉及到业主的公摊、小区配套设施等与业主密切相关的问题,遭到广大业主的强烈反对,政府相关部门***后予以否决。如今旧事重提,要改变已经居住了超过十五年的小区,业主难以接受,也在情理之中。
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可以充分倾听居民们的心声,既要讲法理又要讲情理,妥善化解这一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