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机已悄然成为很多市民的新“玩具”——从旅游景区、影视基地到公园小区,频频可见无人机“忙碌的身影”。
购买了无人机后需要进行实名认证,相当于给无人机办了一张“身份证”。但有了“身份证”并不代表具备操作无人机的资格,很多无人机爱好者往往怀揣侥幸,在未取得飞行许可的情况下飞入飞行禁区。
7月19日,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接到机场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在义乌市北苑街道北苑路附近禁飞区域进行无人机操作作业。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经调查,婚礼摄影师柯某应朋友邀请,用无人机航拍照片用于某公司宣传推广。
当天下午5点左右,柯某操作无人机飞到公司玻璃房拐角处大概7米高左右进行拍摄,拍了3张照片后,柯某马上就把无人机收好。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柯某的违法行为,马上就被机场工作人员发现了。
据柯某交代,自己心怀侥幸,通过非法途径解禁了无人机的飞行限制,在明知拍摄地是禁飞区的情况下,非法操作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保护区。
“想着就拍几张照片,飞的也不高,也不会造成什么危害。”经过民警的普法教育后,柯某连连表示后悔,并向民警保证以后将严格遵守无人机管理规定。
根据《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柯某因擅自改变、破坏无人驾驶航空器电子围栏,在禁飞时间、禁飞区域内飞行,被警方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 方 提 醒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未经报批直接飞、不按报批的飞行路线飞行,未经批准飞入飞行禁区都属于“黑飞”。
“黑飞”扰乱空中交通管制,危害空中交通安全,不仅会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黑飞”还可能会承担法律后果。
无人机应依照国家规定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制度,若需在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单位、设施、场所上空飞行的,应当依法报请飞行管制部门批准,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若无人机需要在禁飞时间和禁飞区域内起降、飞行的,应当事先报经公安机关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