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名职业摄影师林某,专门"***熟"诈骗同行摄影器材,然后质押给公司获取现金挥霍。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民警经过数月不懈努力,成功侦破该宗诈骗案。目前,嫌疑人林某因犯诈骗罪,被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4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 元。一审判决后,8 月 5 日,笋岗派出所专门组织涉案赃物退还仪式,将扣押的照相机、镜头等物品退还给被害人。
林某原是职业摄影师,被公司辞退后一直无稳定收入,为了偿还债务和维持生计,他动起了原同事和同行的歪脑筋。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林某在摄影行业微信群,向原同事和微信群友谎称自己接到婚纱照拍摄业务,想要租借单反相机和镜头等摄影器材,承诺日租金 300 元至 500 元不等。被害人基于信任将摄影器材出借,没想到嫌疑人林某拿到相机和镜头后,转手质押给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和某互联网有限公司,通过质押借贷获取现金,用于支付个人生活开支、出借人租金、两家公司借款利息和保管费,以及偿还个人高息债务。
▲林某诈骗后质押的部分摄影器材。
如果出借人催着要回摄影器材,林某也会赎回部分摄影器材交给出借人,以避免骗局败露招到被害人集体追讨摄影器材。当质押期限届满无资金赎回时,林某便绞尽脑汁继续在摄影行业物色其他被害人,以租借名义获取摄影器材进行质押借资金以新赎旧。摄影圈子很小,同行之间交换信息,大家很快识破林某骗局,无人再出借摄影器材,林某终因无力赎回质押物和支付租金等各种费用,又深陷高息借贷,逃回海南老家藏匿。期间,嫌疑人林某还以投资代拍业务高额分红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
▲笋岗派出所扣押的摄影器材。
由于案件受害人和涉案财物较多,笋岗派出所民警经过数月的细致侦查、取证、评估后查明,嫌疑人林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质押摄影器材向深圳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达 48 万余元,支付赎回资金和费用合计 32 万余元,警方还在该公司扣押涉案相机 16 部,镜头 21 个。另处,警方还查明林某通过质押摄影器材向某互联网有限公司借款 6 万余元,并扣押涉案相机 3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