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装有电子照片的U盘给了照相馆,结果U盘被弄丢了。”9月8日中午,市民莫先生向记者反映,照相馆弄丢了他珍藏多年的相片。
据莫先生介绍,他2008年从大学毕业,因为拍摄毕业照片的摄影师是他找来的,所以底片也一直由他保管。“前段时间,我们在群里讨论什么时候办一场同学聚会时,有的同学说毕业照遗失了,于是我决定帮他们冲洗几张。”莫先生表示,9月7日下午,他来到九龙街的月亮照相馆,将存有电子照片的U盘给了店员并表示会在第二天来拿照片。
9月8日上午,莫先生再次来到该照相馆,结果店员却告诉他“U盘不见了”并表示愿意免去冲洗费用。莫先生非常气愤:“U盘不值钱,但里面有唯一的一份电子底片,遗失了以后就无法冲洗了。”为此,莫先生要求照相馆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但被对方拒绝了。
随后,记者跟随莫先生来到月亮照相馆。对于此事,一名工作人员表示,U盘丢失确实是因为店家的疏忽,但1000元的赔偿金额太高。“我们正在与顾客协商赔偿金额。”工作人员说道。
对于莫先生的遭遇,九江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毕业照的底片对于莫先生来说具有特定的纪念意义,可以认定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物品所有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律师表示,如果协商不成,莫先生可以向消协反映以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