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心网友给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来一张照片,举报州城一对新人在施州大道风雨桥路段拍摄婚纱照。
从照片中能看到,一对新人分别站在护栏两边,彼此牵手站在马路中间,离这对新人两米远的位置工作人员手持聚光灯,靠近护栏的车道上一辆车正疾驰而过。
4月11日, 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通告称,交警大队多次接到市民举报:有人在施州大道、金桂大道等道路上拍摄婚纱照。经查,确有部分婚纱摄影公司占用道路从事拍摄婚纱照等活动。其行为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带来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违者交警大队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