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说好了预存款可以免费拍照,前去拍照时却发现无法兑现,后来店主干脆关门失联。今年3月初到4月上旬,池州市先后有110余名消费者向当地各级消协、公安等部门投诉,反映在该市主城区一家影楼所经历的不公平遭遇。12日从当地消协获悉,经协调,目前,110余名消费者已陆续领回预交的保证金。
2015年7月至8月间,池州东湖路上的“爱××拉”婚纱影楼推出“***”优惠活动,只要预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后期可免费到影楼拍照。“我预付了一百元定金,当时说好拍照的时候定金退还给我。”昨天下午,池州市民张小姐告诉记者,等2015年12月底去拍照时,却被告知定金暂时不退,要等选照片的时候再退。等到***,影楼已是人去楼空。“预存保证金的,有一百的,也有两百的,好多还交了399、599的,甚至还有一千的。好多人根本没拍照,有的人即使拍了也没拿到照片。”张小姐事后报警,并向当地消协等组织求助。
昨日从池州市消协池口分会获悉,2015年7月至8月间,该影楼以优惠活动为由,共收取了1.4万元左右的定金。在没有为顾客照相也没退款的情况下,今年2月下旬突然关门失联。在当地派出所等协助下,消协人员几经周折找到经营者朱大勇(化名)家人,让其及时与池口消协分会联系。
今年4月中旬,朱大勇赶到池口消协分会,称影楼已在2015年12月底无偿转给朋友王某某经营,并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要求王某某负责处理自己经营期间未履行的所有照相服务业务。此后1个多月内,消协人员多次约谈朱大勇和王某某。最终,两人筹来1.4万元现金送到池口消协分会,请求帮助退款并向消费者道歉。5月底6月初,消费者陆续从消协工作人员手中领回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