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原本经营婚庆公司的小老板,听说做“舞台生意”挣钱来得容易后,就从劳务市场招兵买马网罗10多个虾兵蟹将,组建了一个所谓的“青年艺术团”。这个靠忽悠人骗钱的“艺术团”仅仅存活了10多天,上至“团长”下到小工都被浙江东阳警方给一窝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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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过而立之年的海盐县男子郭某前几年一直在江西经营婚庆公司,几年下来,精力投入不少,钱却是没挣多少,为此他于今年初着手改行。5月1日那天,已经没有正当营生的郭某和微信里认识的杨姓好友聊天时,发现了一个挣钱的商机:“他说他在湖州做‘舞台生意’,很挣钱,每个月能赚个两三万。”
听好友这么一说,郭某动心了,随即就一个人跑到湖州去“考察”:“我找到了之后,看到好友正在一个广场做‘舞台生意’,我就在台下看,渐渐地摸清了门道。”郭某说,所谓的“舞台生意”,就是经营者找块空地搭起一个台,先由台上的主持人给台下的观众免费发小礼品来吸引人气,等观众多起来之后,随便表演几个节目,主持人就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平板电脑,说是免费送的,目的只是公司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让发放这些平板电脑的人多帮忙宣传一下,但是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想拿到平板电脑,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台上的人,钱交的多的,说明更有诚意帮忙宣传,就能得到更好的东西。
当然,要别人掏出钱来买产品,肯定有困难,所以主持人特意说明,称那些钱收上来之后又会用发红包的形式发下去一部分,至于红包里面金额的多与少,就只能凭各自的运气了。当时,郭某还不是很明白,钱收上来又发下去岂不是白忙活一场了?等活动结束问过那个好友之后,他才明白了其中的玄机:“我问他到底是怎么赚钱的,他说他们发红包的时候,早就在台下安排了托,仅有的那几个几百上千元钱的大红包是发给团里的托的,发给观众的红包都是事先准备好里面只有5角钱的小红包。”当时就暗下决心从事那一生意的郭某便从好友处要来一个进货的号码,打算大干一番,并把发财的目的地定在了妻子在打工的东阳。
一个人想要在人生地不熟的东阳干这么一番“大事事业,郭某心里也没底,为此他还找了两个合伙人:“后来我在东阳找到了一个姓张的本地人,因为他对‘舞台’这一行比较懂,而且能弄到场地,另外他还介绍了姓杨的外地人一起合伙。”“领导班子”成立后,“亚辉青年艺术团”的雏形就形成了,分工和盈利分配也进行了明确:“团长”郭某负责资金的支出、收入以及人员的管理,张某负责寻找合适的场地,杨某负责摆平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所得收益郭某和张某各占四成,余下的两成归杨某。
6月10日开始,郭某开始招兵买马,陆续从东阳、义乌的劳动市场招了“主持人”、“演员”、驾驶员和小工共10多人,由于那几天一直下雨,他就安排几个“演员”外出嘉兴取经。对于手下那帮人的待遇,也是按工作岗位的不同高低不一。郭某称,“主持人”是按照整场“舞台”盈利的10%支付报酬,“演员”的工资是按照表演的表现分为300元、400元、500元三档,剩下小工是100元钱一天。
在从广州那边进了平板电脑、手机和从义乌小商品市场批发了些豆浆机、和田玉、手表以及一些肥皂等日常用品后,“亚辉青年艺术团”于6月22日、23日那两天晚上在东阳白云街道五马塘、西范两个地方试演了,收获还算不错,郭某回忆:“那两次我是一起记账的,总收入一共是13600元,成本是3440元。”牛刀小试就进账不菲,这令郭某等人信心倍增,此后到7月3日晚在南马案发的短短10天时间里,这个“艺术团”每晚都组织一场“演出”骗钱,足迹遍及城区白云街道、六石街道、横店镇、巍山镇及南马镇等地,牟利惊人。根据郭某的账本显示,除却案发当晚那场没有统计记账,此前11场“演出”的总收入是9.5万余元,而成本才两万多一点。
正当郭某等人踌躇满志欲大施拳脚的时候,他们的好运也到头了。7月3日晚,正当这帮大忽悠在南马镇热火朝天地骗钱时,被接到群众举报的南马派出所民警一举查获。
7月4日,郭某及其手下的“主持人”、“演员”等10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诈骗罪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