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是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一种常见的审查结果,通常有违反禁止性规定的驳回、商标不具显著性的驳回、与在先商标权相冲突的驳回等几种类型。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日前,某影楼商标被驳回,该商标申请人表示不服,遂委托相关运营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了驳回复审申请。
影楼商标为何被驳回?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因认为该影楼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
影楼商标如何成功闯关?
该运营商准备驳回复审材料,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了细致、全面、系统、专业的分析,向商评委提交了如下申请理由:
其一、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属性、整体外观、呼叫及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其二、申请商标经过长期的宣传使用,已具有了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同申请人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从而更加增强了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的区分性。
复审结果如何?
通过运营公司有理有据、专业的分析,最终证明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是近似商标,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混淆。故商评委推翻商标局的决定,对申请人意向的全部商品准予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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