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法官,许可费我已经汇过去,现在将汇款单原件交法院存档。这次多亏你了,我没想到案件会以合作双赢方式圆满解决。”元月12日,江苏省海安县罗马假日婚纱摄影店曹老板兴奋地来到海安法院知识产权庭,再三向丁隽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罗马假日LUOMAJIARI”本是镇江市一婚纱摄影店的注册商标,获得“江苏省著名商标”等多项荣誉称号,该店使用“罗马假日”招牌获得了大量消费者。2014年8月,镇江婚纱摄影店发现海安一家婚纱摄影店正在使用与自己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罗马假日”字样作为店名。然而,自己与海安这家婚纱摄影店没有任何关系,也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其使用注册商标,不是明摆着侵犯他人权益吗?于是,镇江婚纱摄影店老板一纸诉状把海安婚纱摄影店店主曹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使用“罗马假日”作为商业标识,并赔偿10万元。
海安法院知识产权庭丁隽法官接手案件后,没有简单依靠坐堂问案,而是第一时间前往案发地进行调查。曹某的婚纱摄影店位于海安县城中坝路与长江路的交汇处,系县城中心地带,常年车水马龙。曹某独特的服务、优秀的摄影质量,加之“罗马假日”令人遐想的招牌,共同推动生意持久兴隆。这启发了丁隽法官的办案思路。
2014年末,丁隽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剑拔弩张,各执其辞。镇江方坚持诉状请求,一步不让。被告方却显得极其无辜,声称自己受影视作品影响才将“罗马假日”取为店名突出使用,并不知道镇江方已将“罗马假日”注册为商标,主观上并无攀附之意。丁隽法官冷静思考后,没有完全被当事人的态度牵着鼻子走,她提供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和付费加盟、继续使用两种调解思路供双方选择。她现场启发双方当事人时指出,生意红火当然离不开品牌效应,但独特服务、高质摄影更是重要组成因素;如能达成许可合同,海安方可继续利用品牌兴旺经营,镇江方则可获得经济利益,并可在新的地区拓展品牌影响力。
丁隽法官入情入理的劝导感染了在场人,紧张氛围明显消退,双方当事人一致选择“加盟许可”这种合作双赢思路。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许可费找寻到利益平衡点,镇江方同意曹某在海安县独占使用“罗马假日”标识,从事婚纱摄影活动。元月12日,曹某按约向镇江方支付许可费后,主动来到知识产权庭,于是出现前文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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