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婚纱照,本该是人生中一段美好的回忆,但在拍完婚纱照回家的途中,一场意外的车祸,让准新娘芳芳(化名)落下终身残疾,准新郎因此弃她而去,婚纱摄影店对她不管不问。今年8月10日,芳芳将婚纱摄影店告上法庭,9月12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调查发现,婚纱照外拍存安全隐患需要引起各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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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拍婚纱照遭遇车祸
“有时候,一次选择就可以决定你的一生。”9月14日,芳芳面对记者,不停地擦着眼泪。去年10月27日,她在拍完婚纱照返回途中遭遇车祸,造成右腿残疾。而后,男友也离她而去。
2013年10月27日23时,芳芳和男友乘坐乌市某婚纱摄影店安排的一辆依维柯面包车,前往鄯善县拍摄婚纱照。按照计划,他们将于第二天登记结婚。
拍摄完毕后,司机李某驱车返回乌市,在途经乌拉泊收费站时,由于车速过快,撞在了前方一辆半挂货车上,芳芳当场昏迷,被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进行抢救。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乌拉泊大队认定,婚纱摄影店的面包车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芳芳伤得很重,右腿膝盖处骨折,韧带断裂,手术后还需要漫长的康复训练。得知芳芳可能无法像正常人一样行走生活,相恋一年的男友无情地抛弃了她。2013年12月,芳芳的父亲不堪打击,离开人世。今年4月,芳芳做了伤残鉴定,结论为9级伤残。
从幸福的**一下跌落到谷底,芳芳说,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
暗访:婚纱店称有保险 合同无安全条款
9月13日,记者来到该婚纱摄影店咨询婚纱照拍摄事宜。在店员介绍的外拍目的地中,记者发现,除了天池、南山,位于鄯善的库木塔格沙漠也备受新人青睐。
在该店的《拍摄合同》中,记者没有发现涉及外景拍摄安全及车辆要求的条款。在记者对此表示担忧后,店长表示,会为每一对新人买人身意外险。
而在此前对芳芳的采访中,她告诉记者,在拍摄前,她并没有拿到保单,也没有得到任何安全告知。从车祸发生至今,她已经花费了20余万元治疗费,婚纱摄影店在支付了前期4万元手术费后,便没了下文。
调查:车辆管理不一 二三线影楼隐患较大
9月16日,记者来到乌市另外一家婚纱影楼,据网络顾问雯雯介绍,目前该店合共有4辆中型面包车,负责送客户进行外景拍摄,并有专人进行维护管理。
在某婚纱影城门口,记者也看到了一辆依维柯面包车,门市顾问圆圆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面包车,公司还有3辆,有专人负责进行维护。
作为乌市一线婚纱影楼,这两家婚纱店均表示,在进行外景拍摄时并未为客户购买人身意外险。
随后,记者在乌市西山地区的一家影楼咨询得知,如果有外拍需要,影楼可外包车辆接送,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则由车主和客户协商赔偿,影楼不承担责任。
改变芳芳命运的那场车祸的肇事司机李某,受雇于婚纱影楼多年,他告诉记者,自己所开的面包车是影楼购买的二手车,在发生事故时,已经使用达10年。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该婚纱店的二线影楼,为节约成本,一般都是购买二手车后再翻新,平时由司机进行简单维护。
疑问:婚纱摄影呼唤“行规”
婚纱摄影行业由哪个部门监管?记者在采访中并没有找到答案。
乌鲁木齐天山区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楼英江告诉记者,工商部门负责向影楼核发营业执照,但并非其监管部门。只有消费者在接受影楼服务过程中认为权益受损投诉,工商部门方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查和处理。
尽管婚纱摄影外拍目的地多为旅游景区,但影楼与新人签订的摄影服务合同并非旅游服务合同,因此旅游部门也“与此无关”。
以喀纳斯景区为例,目前该景区内并未设置专门的婚纱照拍摄点,但在路边及有安全隐患处已经设置告示牌。在婚庆公司前来联系拍摄时,工作人员会进行安全提醒,如此便尽到了“责任”。
新疆同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远说,新人与影楼签订的摄影服务合同属于商业合同。而婚纱摄影行业相关规章制度并不完善,新人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以两者的“牵手”中隐藏着诸多法律风险。
新疆赛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开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婚纱店在与新人签订拍摄合同后,经营者就应对前来拍婚纱照的新人负起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婚纱店在选取拍摄地点、路线和拍摄的整个过程中,均应考虑到消费者的安全问题。
“芳芳的经历虽然特殊,但绝非偶然。在婚纱摄影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市场不规范的现实问题不容忽视。新疆对此行业无相关法规,存在法律监管盲点,该行业也未成立行业协会,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行业规范。提醒各位新人拍照时要与商家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特别涉及乘车去外地拍摄时,对车辆的安全性能、所去地点的安全性都要考虑在内,避免发生意外后责任不清。”王开贵说。
今年8月10日,芳芳将某婚纱摄影店告上法庭,9月12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芳芳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费用16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