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前新人大多会选择拍一套婚纱照作纪念,除了入册的,新人们也想要拿回自己的底片。可准新郎唐先生却被影楼告知:要底片?可以!25元一张。昨天,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影楼免费将底片给回了唐先生。
8月5日,临桂的唐先生和未婚妻到临桂艺苑婚纱影楼拍婚纱照,在影楼的推荐下,他们选了一款2800元的婚纱照套餐。样片出来后,唐先生选好20多张入册的成片,同时提出要将剩余的底片带走。影楼却告诉他,按照影楼制定的《服务公约》,选剩的底片属于影楼所有,如果唐先生想要,必须按照25元一张购买。
自己付费拍的照片,底片为什么不属于自己?唐先生坚持认为有权取得所有底片。由于双方争执不下,15日,唐先生向临桂工商局进行了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在拍照前,唐先生和影楼并没有约定未入册底片需要另外支付费用。影楼自行制定的《服务公约》条款,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此外,根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经营者提供服务后,照片、底片、数码相机存储的数据资料等,不得自行保留和擅自传播”的规定,唐先生拥有所拍底片的所有权,影楼对剩余的底片收费无法可依。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虽然影楼享有照片的著作权,但影楼不能以此权利对抗消费者的照片所有权,同时此著作权亦受到消费者肖像权的限制,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事先有特殊约定,那么照片的著作权归影楼所有,但照片的所有权应归属于消费者。
最后,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昨天唐先生已经从影楼要回了全部底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