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过去婚纱摄影行业未明确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监管范围,缺少规范有效的卫生监管,行业内使用不合格化妆品、公用物品不消毒、一次性用品重复使用、婚纱微生物指标污染严重、消费者投诉案件日益增多等突出问题,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辽宁省配套出台的《辽宁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均把提供美容化妆服务的照相馆或影楼列入公共场所法定监管范围,填补了卫生监管空白,使婚纱影楼的卫生监管有法可依。
辽宁本溪市卫生监督所从2012年开始对婚纱摄影行业进行专项卫生监督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本溪市婚纱影楼普遍存在美容化妆人员流动性大,未经健康体检上岗工作,婚纱使用率高和不消毒等卫生问题。下一步,卫生监督机构将继续加大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宣传有关卫生要求和卫生知识,提高业户的法制观念和卫生意识,指导各影楼整改达标并办理卫生许可。同时,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拒绝接受卫生监督、拒不整改及未办理卫生许可擅自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切实改善本溪市婚纱摄影行业的卫生状况,为百姓打造更加安全卫生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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