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结婚是人生大事,不少准新人不惜花费到外地拍摄婚纱照,希望留下最美的一刻。然而,香港消委会去年却收到82宗有关婚纱摄影的投诉,按年大幅升49%,且仍有上升趋势。
其实不只是香港,大陆婚纱摄影的二消行规也依然存在。随着行业每年发展完善,这样的“行规”还是否需要保留值得商榷。编辑认为收费透明化和正规化是影楼将来的发展趋势,二消即使保留也要加以改进,不要让越来越精明的消费者产生客怨。
结婚是人生大事,不少准新人不惜花费到外地拍摄婚纱照,希望留下最美的一刻。然而,香港消委会去年却收到82宗有关婚纱摄影的投诉,按年大幅升49%,且仍有上升趋势,其中有个案以逾2.5万元购买一个婚纱摄影套餐,最终要多付逾6000元相片修正及速递费之余,拍摄公司还延迟了半年才交货。香港消委会提醒准新人,在选择婚纱摄影服务时,应倍加留神,特别是提防套餐价外有否加添杂费,且不能尽信口头承诺。
香港消委会去年收到82宗有关婚纱摄影的投诉,主要涉及杂项收费、口头承诺不兑现、迟迟未能收货及照片质素等问题。单在今年首3个月,有关投诉共有36宗,较去年同期的27宗上升33%,其中涉及交货延误的个案,更由1宗大幅飙升至12宗。
投诉人赖先生2010年9月向某婚纱摄影公司购买一个逾2.5万元的套餐,并于同年11月前往云南拍摄。拍摄时,赖先生发现摄影师同时将垃圾等杂物摄于相内,对方表示可在后期制作时删去杂物,不另收费。然而,婚纱公司不但没有带同两人选好的服饰,需另作安排之余,赖先生与太太拣选照片时,公司却要求额外收取5800元相片修正费,并口头承诺在2011年2月底交货,又不肯将交货日期写在合约内;最终该公司在同年9月才“交货”,更以照片需由内地运港为由,再额外收取百元速递费。
另一名投诉人李小姐则以9888元购买一个以台中为拍摄地的套餐,并先付5000元订金。她更在决定购买前,多次查询是否有其他额外收费,并获该公司职员口头承诺,只有新娘化妆费及拍摄当天的租车费用需额外支付。然而,她后来才获告知,需另外缴付4,000元工作人员车费及住宿费,李小姐不接受,并表示选回港拍摄,但遭对方拒绝。双方无达成共识下,该公司指李小姐违反合约,向小额钱债审裁署申索,追讨摄影套餐余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李小姐却未能取回订金。
香港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指出,消费者选择婚纱摄影服务时,必须提防套餐价外有否加添杂费,且应要求推销员将所有优惠及承诺,记录于单据或合约上,不能尽信口头承诺。她又提醒消费者购买摄影套餐时,应宜只付订金,一旦店铺结业可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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