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不少听众致电央广新闻热线说,微博里面各类个人的、公司的账号,不断在找好的原创片子,然后盗用到自己的微博上来吸引人气,获得商业效益。网上图片遭任意盗用,究竟是谁在随意盗用,是有商业目的还是无心之举?
盗图,很多人在听到这个词的时候都会表示很气愤,但被问及真要自己遇到的话会怎样,少有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像模特易小姐就表示自己对于网络上的盗图很无奈,再加上遇到的太多也就慢慢习惯了。
易小姐:其实照片盗用的话不容易发现,不知道怎么查,盗图的话我觉得如果他用于正当用途就可以接受,如果是用于一些不正当之类那一些肯定是有损个人的形象的,我觉得如果是我肖像照片被盗用的话,可能也是因为我遇到的太多了,所以我也习惯了。
而摄影师柔软在接受采访时说,他近几年一直在跟盗图抗战。至今发出去的律师函和起诉书有十多份,本地和外地全部赢了。其中和解也有起诉也有,判决赔偿、和解赔偿也基本都到账。但中间的过程并不顺利,有公司比较重视,但多数认为无所谓。
柔软:比如像山西这边有一个医院盗用了一组,律师发律师函过去以后,态度倒也挺积极的,今天发律师函,第二天他们就打电话找我的代理律师然后就商定和解的金额,过两天就会过来,就证明他们其实心里面还是有版权概念。
但更多是根本没有版权概念,他用一张图片,凭什么,我在网上拿来的图片干你什么事,那种意思,这种基本上律师去递交诉状,然后法院判决,判决以后,看他们能赔多少钱,墨墨迹迹才给你汇过来。
柔软跟记者说,几年前公证了一组某门户网站盗用他作品的页面,在法庭结识了某门户网站的律师,律师说盗图的违法成本很低、受益很高,因为很少有摄影师会打官司维权。
柔软:他提到这个费用比如我们盗用一百个作品,能够创造的利润可能是一千万,但是这个100个摄影师里面能有维权意识,作品被盗用了能够跑过来去找他们,告他们的最多有十个,这十个里面最多赔出去也就2、30万块钱,这里面有很大的收益落差,好像版权里面有这个空子可以钻,不钻就浪费掉了,这种概念。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关注盗图现象多年的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的原江律师,从06年开始到现在他已经代理了类似的案件几十起。他表示近年来网络盗图已经变得隐蔽起来,并不像此前那样肆意的、明目张胆了。
原江:我关注的一些网站,一些大型网站,通过我们的诉讼之后发现他们是有调整的,就是不再是以这种直接的图库的形势来盗用这些权利人的作品,它可能更为隐蔽一些,一些类似博客规避目前法律规定,比如说网络盗图很普遍只不过可能是从近几年开始变的比较隐蔽了。
而作为个人来说,大多数人是怕麻烦不去跟盗图的人或者公司打官司,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盗图现象的存在。
原江:比如说摄影作品吧,比如说某一个网站上面用了他的几幅作品,根据目前的实践来看,法院能够支持的赔偿数额还是比较低的,也就能够保证请律师和一些合理支出,真正赔偿的部分还是很少,基本上起不到惩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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